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农业部“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切实加强我校教材建设,促进教材更新与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农业部教材办公室(以下简称“教材办”)文件要求,现将申报第二批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内容与行为,没有出现政治导向性错误。
(二)符合农业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建设重点。
(三)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创新性。
(四)具有结构合理、实力较强的教材编写团队。
(五)未列入建设重点,但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急需的教材。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教材类别。本次申报类别分为研究生教材、本科教材、高职教材、中职教材和农民培训教材。申报教材以修订教材为主(出版2年以上,即2010年8月1日以前出版,经使用效果良好),新编教材作为补充。纸质和音像教材均可申报。
(二)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农业部“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的要求和《农业部规划教材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申报,申报教材类别和数量不受限制。
(三)报送材料。申报规划教材应填写《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申报音像规划教材应填写《农业部“十二五”音像电子类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申报新编教材需附讲义和详细的编写大纲,修订教材需附修订大纲和原教材。申报新编音像教材,需附内容简介、分集目录和选题背景;需要修订的音像教材,请提供本教材的修订大纲和5分钟视频。各单位教学秘书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同时把电子文件发送到61515596@qq.com。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
(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 7月13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农业部教材办负责组织农业部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相关委员,对申报的教材进行评审,提出初评意见。
(六)公示。初评结果将在“全国农业教育教材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如有异议,请先与学校教材科联系,然后以单位名义书面形式向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反映。
(七)审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教材办批准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规划教材申报的重点要符合《农业部“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申报修订教材时要在适用性、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提出修订的重点内容;申报新编教材时要充分体现急需、特色、创新和适用等特点。
(二)申报新编规划教材的主编应是教学第一线从事该课程的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中职和农民培训类教材,可适当降低主编职称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文字表达能力强,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外语阅读能力;音像教材的主编应从事相关专业研究或教学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参编人员应在教学第一线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修订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确需更换主编的,申报材料中需附上原主编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学校的说明材料。
(三)普通高校教材和职业院校教材除主编单位外,参编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个。培训类型教材和音像教材参编单位(合作制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个。
(四)申报规划教材时,原则上应推荐以出版农业图书为主的出版社(如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农业教育声像出版社等)。
四、学校联系方式
地 址:中心教学楼116室
联系人:赵 良
电 话:84532986
邮 箱:61515596@qq.com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