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动学校高等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精品教材、创新教材出版,充分发挥教材在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材建设体系,结合相关出版社“十三五”规划教材立项通知,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教材立项限于我校本科生所使用的教材,学校将重点支持主干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以及实验实践类教材,鼓励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教材,鼓励编写适应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的特色教材;鼓励编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教材;鼓励编写中外文双语教材;鼓励建设数字化项目;反映我校特色的专著等。
本次教材立项推荐的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高等农林院校‘十三五’规划教材暨数字化项目”、科学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暨数字化项目”、中国林业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计算机类与电气信息类)”。
二、申报条件
本次教材立项工作坚持“高质量、有特色、有创新、讲效益”的原则,申报工作在学校宏观指导下由各院负责组织进行,申报教材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主编的教育思想、观念要体现时代精神,具备较高的、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系列教材须有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小组。
2、申报教材的主编人应为我校在岗教师,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高校教龄。
3、申报教材的主编人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
4、申报教材符合出版社的全部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应按申报出版社相关要求进行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4)。
2、各教学单位负责将申请书汇总后,填写相关出版社汇总表报教务处教材科,各出版社申报表不需院(部)盖章;所有项目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四、评审程序
1、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各院送来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向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
2、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已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申报人到会答辩或委派教务处教材科组织调查,核实材料。
五、具体要求
1、近两年内已获各类出版社教材建设立项而教材尚未出版的主编不得申报新的教材立项(与出版社解除出版合同的除外)。
2、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与精品视频公开课不能申报此次数字化项目。
六、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时间:截至2015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教务处教材科 综合楼238室
联系人:丁连猛 0431-84532805
附件1:中国农业出版社
附件2:科学出版社
附件3:中国林业出版社
附件4:机械工业出版社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计算机类与电气信息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