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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疫情期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我校2017年申请延期、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材料要求,线上组织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材料搜集及撰写工作,于6月2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上报至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结题验收工作,指定专人收齐各项目组电子版材料,做好结题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项目验收。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形式,本年度结题验收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可采取线上答辩或通过电子结题材料函审等形式,学院院内评审工作需在6月8日前完成。

4.结题认定。由考核组在结题验收书中填写专家意见,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认定,填写专家打分表(见附件2),学院汇总评审结果,填写并上交电子版评审结果统计表(见附件3)。对所有评定为“合格”的项目,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今后将不能申报国家省级大创项目,并追回已发放经费。

5.在线填报结题信息。各学院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于6月12日前登录“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202.198.6.141/)提交结题报告(流程管理-结题报告),经学校审核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审核。

三、结题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部分须手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册》在学生返校后上交至学院。

3.佐证材料电子版(论文、专利等要上交原件扫描电子版):创新训练项目成果包括项目研究论文、专利证明、研发实物(提交照片或刻录光盘),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研报告、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及数据、图片资料等;创业与创业实践项目成果包括注册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商业计划书、虚拟企业运行报告,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研报告、调查问卷及分析、调研数据及图片、影音资料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向涉及参加“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的学生统一发布通知,保证通知到位。

2.国家和省级“大创项目”由各学院教学院长统筹组织,原则上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收存材料,各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大创工作。

3.各项目研究成果的认定,必须有“吉林农业大学国家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其他需由专家组鉴定是否为项目相关成果

4.对于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上交电子版,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以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5.学院在结题验收后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于6月15日前整理压缩后发至邮箱251583460@qq.com

联系人及方式:仲文晶,电话:84532853

附件:

附表.zip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


发布单位: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