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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14年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结果认定公示

根据《关于2014年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对申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青年教师进行了结果认定,最终认定39名青年教师完成了社会实践工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1127日至122日,如有异议,请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楼114室)反映情况,或拨打电话:84532853

公示结束后,各位青年教师按以下要求完成几项工作:

一、公示结束后,青年教师可按照《吉林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经费报销;在长春市内进行实践的青年教师,不再单独支持经费;如选择作为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将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二、附件中统计了各位教师上交日志、总结、照片的统计情况,请缺少材料的教师,于报销材料时或公示结束10日内,上交齐全。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为通过认定的教师颁发证书,并计入个人业务档案。

            教务处

20141127

 


发布单位: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