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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障我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确保学生按期毕业和就业派遣、保障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为目标,在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时间进度不变的前提下,各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邮件、微信、QQ等网络手段开展线上交流,指导和督促学生进行文献查阅、外文翻译和论文撰写等工作,做好远程指导、远程监控、远程检查等组织实施,做到“一生一案”,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确保学生按期毕业和就业派遣。

二、进度安排

(一)开题阶段(2020年2月24日-3月25日)

1.对于未完成开题环节的学院,取消现场会议开题。学院通过网络组织完成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任务书等工作;指导教师通过网络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学院通过网络组织开题检查,严格审核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的合理性。

2.对于已完成开题环节的学院,以实验、实践调研等为主的毕业论文(设计),确因疫情不能及时开展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可将论文调整为综述类等无须实地实验、调研的选题,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经学院审核备案后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开展。

(二)实施阶段(2020年3月26日-5月30日)

1.组织做好过程管理。各学院应组织不少于2次的过程检查,对网络指导情况、论文进度等进行督促并及时做好指导规范和服务,严禁伪造、杜绝抄袭。

2.组织完成中期检查。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评阅答辩等情况过程监控中期检查工作视学生开学情况,可适时采用网络答辩等形式灵活安排。

3.组织查重检测工作。查重检测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前须组织论文查重检测,学校将在4月中旬准备就绪查重检测系统,具体检测安排另行通知。

4.严处买卖代写行为。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明确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对发现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答辩阶段(时间待定)

各学院应组织做好答辩工作。答辩日期以学校下发通知为准,届时教务处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学生是否到校、毕业典礼、毕业派遣等情况另行安排,必要时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将采用网络答辩等形式组织。

(四)推优阶段(时间待定)

具体实施方案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进度、专业特点、考核要求等实情,制定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时间表,将具体安排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和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指导,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降低。指导教师应及时联系所指导的学生,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开展学生指导。

(三)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各学院具体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执行,按时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材料;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有问题及时与所在学院及指导教师联系。

(四)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

联系方式: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仲文晶,手机:18743063598;韩光,手机:13610781001。

 

 

 

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16日    

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发布单位: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