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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四新”微专业

试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系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大力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我校现开展“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学校中遴选若干具有示范标杆效应的微专业,择优推荐省级试点项目,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学生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围绕特定学科专业素养或行业从业能力,结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办学、创新创业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面向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发展方向(譬如,农科+、工科+、文科+、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医学+),自主开展微专业建设,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大力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试点任务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微专业建设试点为抓手,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导向,深化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探索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多途径推进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1.探索微专业建设路径。以微专业建设为切口,对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开展具有前瞻性、实验性、导向性的深入探索。依托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结合现代产业学院、企业定制班、创新创业学院等平台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联合组建教学团队,合作开发微专业。将微专业与辅修专业等其他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相结合,探索多样化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2.细化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并完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微专业的课程组合、学分设置、教学方式、培养周期、结业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的设计合理,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课程教学目标能支撑结业能力要求,结业能力要求能体现学科专业素养或行业从业能力的培养目标。

3.提升微专业教学质量。加强微专业教学改革研究,围绕微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更新,不断优化微专业的课程内容、教学模式、评价方式。加强微专业授课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持续提升微专业教育教学质量,主动适应行业企业对人才素养技能的新要求。

4.加强微专业教学管理。加强微专业教学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组建教学团队、制定招生章程、组织报名与遴选、落实培养方案、排课排考、成绩统计、证书发放、档案管理等,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做好微专业就读指导,帮助学生选择符合自身学习兴趣和职业发展方向的微专业。

三、项目申报

有意申报微专业试点项目的,应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和发展方向,择优申报微专业试点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要求如下:

1.学科基础较好。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优先推荐依托省级以上学科专业建设的微专业),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方向相契合。

2.建设思路清晰。培养目标明确,服务面向清晰,学分设计紧凑(总学分15-30以内),能够聚焦特定行业(领域)核心素养或技能,培养周期恰当(不超过两年),教学时间安排灵活,与普通专业教学互不干扰。

3.教学团队齐备。教学团队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授课教师专业教学水平较高。负责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4.管理体系完善。微专业培养方案完备,教学过程管理及评价体系健全规范。积极开展微专业建设与管理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主动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并积累一定经验。

四、项目评选

1.学院申报。有关单位应于9月20日前填报吉林农业大学“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吉林农业大学“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推荐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以“单位+填报人”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020101497@qq.com。

2.专家评审。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微专业试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遴选意见,并给出推荐省级项目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勇  

联系电话:84532854

附件: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吉林农业大学“四新”微专业试点项目立项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9月15        

 


发布单位: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