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实践教学 > 实习实训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专家组审议通过,省教育厅形成了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0家企业拟支持项目1000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由于本次申报项目类型较多,各企业的申报指南各不相同,所以此次项目申报以自行申报方式进行。学院要统筹布置此项工作,安排项目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自行申报项目,并于12月4日前完成与企业做好对接工作。

2.立项备案。各申报项目如获得立项,请各学院及时统计汇总,填写《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90609@qq.com。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和研究工作,以本次申报为契机,加强与产业全方位合作,认真做好申报的动员组织,积极争取引入企业的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为学生拓展实践能力提升与创新创业能力发展平台。

2.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条件建设、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等,请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读项目申报指南,对照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积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3.各学院的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结果,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节点进行检查备案。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韩光,电话:84532853。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发布单位: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