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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核查毕业生各教学环节完成情况、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学生违纪情况等内容,对目前未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予以预警和指导,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一)学籍纳入下一年级管理

毕业前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合格课程学分超过所修课程总学分三分之二,且有5门以上不及格课程的,可自愿申请将学籍纳入下一年级管理(在校学习)或结业(离校)。

审核对象:2023届毕业生(包括原2018级纳入2019级管理学生)。

(二)退学

毕业前合格课程学分未达到所修课程总学分三分之二的本科学生。

审核对象:2023届毕业生(包括原2017级、原2018级纳入2019级管理学生)。

(三)结业

1.结业处理

(1)学制满6年仍不能毕业,但未达到退学条件,合格课程总学分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三分之二的学生。

审核对象:原2017级学生(除参军以外)学籍纳入2019级管理学生。

(2)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5门及其以下不及格课程的须结业(离校)。

审核对象:2023届毕业生(包括2018级纳入2019级管理学生)。

2.自愿申请结业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合格课程总学分达到或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三分之二,仍有五门以上课程不合格,符合结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可自愿申请将学籍纳入下一年级管理(在校学习)或结业(离校)。

审核对象:2023届毕业生(包括2018级纳入2019级管理学生)。

(四)延期毕业

学籍纳入下一年管理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

审核对象:原2018级学籍纳入2019级管理学生。

(五)结业换毕业

结业管理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

审核对象:2021年和2022年已结业,且未超过6年的结业生。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内容

(一)平均学分绩点

工学类学生在1.9及其以上,农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类学生在2.0及其以上,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类学生在2.1及其以上。

(二)受处分情况

考试作弊及其他违纪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

(三)符合照顾政策

1.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考试作弊者除外)

受处分以后至学院学位会时,该处分经学校发文解除者,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可直接授予学位。

受处分以后至学院学位会时,该处分未解除者,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并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者,由本人申请并附有关证书和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可向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1)在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学习、文艺、体育等方面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2)毕业前综合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和考评成绩)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毕业生前15%(含15%)者。

(3)有道德模范等先进事迹并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4)到部队参军者。

(5)有其他突出表现,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者。

2.高水平运动队员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

高水平运动队员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相应门类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照第一次考核不及格的课程门数占所修读课程总门数(含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的比例进行,即第一次考核不及格课程门数占总门数比例不超过15%者授予学士学位。高水平运动队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国家当年年度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国家等级运动员,且在大学4年均参与训练和比赛的学生;

(2)入学后因其表现出来的体育特长,成为学校运动队(跆拳道、篮球、定向越野、足球)正式主力队员,且累计参与训练和比赛2年及其以上的普通学生。

(四)结业换毕业符合学位授予

结业申请毕业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经学院审核通过,可向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三、时间安排

(一)6月5日前:完成重修成绩、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网络课、毕业论文答辩等所有关于毕业生成绩录入工作;

(二)6月8日前:学院完成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召开院级学位会,上交终审结果(材料报送要求有院长签字,学院公章);

(三)6月9日-13日:学院线上或线下公示毕业和学位结果,学校打印毕业证、学位证并张贴照片;

(四)6月13日或14日:学校学位会;

(五)6月15日-20日:各学院验印,安排另行通知。

 

 四、证书管理

1.毕业证和学位证。均贴大照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验印后学院负责暂存,不可提前发放。结业证贴小照片。

  2 学位存根。学位存根打印时间以学校学位会时间为准。

五、成绩单存档

毕业生离校前将毕业、结业、退学学生成绩单打印两份,贴照片、盖学院章后,一份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

六、注意事项

(一)审核对象不要遗漏。统计各专业应毕业学生人数,特别是对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转专业、降级和延期毕业学生的资格审核要格外细致、谨慎,确保预计毕业人数、成绩核查准确无误。

(二)审核成绩真实准确。整理所有未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实习、重修、补考成绩,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成绩完整、准确。

(三)审核学分完整规范。审核所有应毕业学生选修学分是否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选修学分和相应类别学分要求,是否修完本专业所有必修教学环节(课程、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劳动等),成绩是否合格。

(四)确保信息传达到位。召开2023届毕业生会议,确保每名毕业生了解毕业审核事宜和有关工作安排;组织学生核对成绩单,反馈问题及时修改;做好公示环节,确保每名学生通知到位。

附件1:报告样本(学籍纳入下一年级管理、退学、结业、毕业、结业换毕业).doc

附件2:结业、纳入下一年级管理申请表.xls

附件4:2023届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xls

附件3:报告样本(学院学位授予、照顾政策).doc

附件5:吉林农业大学现有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门类一览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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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学籍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5-08